各设区市(区)、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,各相关企业:
现将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《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—中东欧投资贸易博览会采购商组织工作的函》转发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报名参团。报名表(附件2)请于6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省商务厅外贸处。届时,省商务厅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陕西采购团前往参会。
联系人: 何军
联系电话:029-87291985 13038596995
传真:029-87290658
附件:1.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—中东欧投资贸易博览会采购商组织工作的函.pdf 2.2015中国—中东欧博览会采购商报名表.doc陕西省商务厅
2015.5.14